首页 海南自考 关于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的公示–海南省考试局

关于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的公示–海南省考试局

     在我省2021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,2名考生有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试违纪行为;146名考生分别有夹带、抄袭和携带通讯设备等考试作弊行为
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
(教育部令第33)有关规定,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2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;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46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

欢迎广大考生及群众监督

    公示期限:2021512日至2021518日,共7

业务咨询电话:6585818265390746(传真)

话:13098999761

 联系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红城湖路60号海南省考试局

邮政编码:571100

附件:
  • · 附件1:2021年4月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考生.xls
  • · 附件2:2021年4月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弊考生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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